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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_政务要闻】
按照有关文件规定,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(示范区)、省直管县(市)2022年10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:2022年10月,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0万元,得补1854万元。
2022年10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1个省辖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:漯河50万元。
16个省辖市(示范区)可得补生态补偿金:由高到低依次是:南阳340万元,信阳180万元,安阳170万元,三门峡170万元,鹤壁160万元,新乡120万元,洛阳100万元,平顶山90万元,郑州80万元,许昌80万元,焦作70万元,商丘70万元,驻马店60万元,济源60万元,开封50万元,濮阳40万元。
4个省直管县(市)可得补生态补偿金:由高到低依次是:固始6万元,鹿邑4万元,滑县2万元,永城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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