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独立董事工
作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着审慎、负责的态度,基于
独立判断的立场,经认真审阅涉及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,发表独立
意见如下:
经核查,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,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,本
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《公司法》
《证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
的有关规定,会议决议合法有效。
本次担保符合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,不存在损害公司、
公司股东,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我们同意《关于子
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》,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
股东大会审议。
独立董事:
周德元 周 展 刘长坤
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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